未领证生育的孩子,能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生育的子女。现实中,部分男女同居生育后因感情破裂分手,男方常以“未领证”为由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导致女方独自抚养孩子面临经济压力。
网友咨询:
未领证生育的孩子,能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未领证生育的孩子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意味着,是否办理结婚登记不影响亲子关系的成立,男方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以“未领证”为由抗辩。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也可协商一次性支付(需男方具备相应经济能力),支付期限通常至孩子 18 周岁为止。
律师补充:
若男方否认亲子关系,女方需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同居关系、孩子出生时间与同居期间一致,或男方曾支付过部分抚养费等事实。如果男方坚持否认,可依法申请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鉴定,法院可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