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经常性谩骂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在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常被等同于身体上的伤害行为,例如殴打、捆绑等。然而,随着社会对家庭暴力认知的不断深入,精神暴力作为一种同样具有破坏性的暴力形式,逐渐进入大众视野。
网友咨询:
夫妻间经常性谩骂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律师解答:
夫妻间经常性谩骂构成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的法定情形。
经常性谩骂不是普通的夫妻争吵,而是一种精神虐待行为。普通的夫妻争吵多为偶尔发生,且程度较轻;而构成家庭暴力的经常性谩骂具有持续性、侮辱性特点,会使受害者长期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产生屈辱感和恐惧感。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谩骂的频率、场合、内容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压力等因素进行判断。
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特点,尤其是精神家暴不留痕迹,证据收集尤为重要。受害人应注意保存的证据包括: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可以证明谩骂内容的材料;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尤其是心理诊断);证人证言等。
律师补充: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时,可将该行为作为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