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因对方酗酒起诉离婚的,法院能否判离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

  因对方酗酒起诉离婚的,法院能否判离?

  律师解答:

  “酗酒”通常指长期、过量饮酒,且因饮酒导致个人行为失控、家庭责任缺失等问题。“一方酗酒”是引发夫妻矛盾的常见原因之一,但酗酒本身并非法院直接判离的法定事由,需结合酗酒对婚姻关系的实际影响判断。

  法院是否判离的核心标准是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具体需结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综合考量。若偶尔饮酒、未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损害,则可能驳回离婚请求。若一方长期酗酒,酗酒行为已引发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如酒后吵架摔东西、影响孩子成长、屡教不改等),且这些后果已导致夫妻无法沟通、共同生活难以维系,可作为“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律师补充:

  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法院因“证据不足”或“认为仍有和好可能”驳回离婚请求,按照法律规定,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在这期间,应注意收集和整理新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