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的房子水管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网友咨询:
租住的房子水管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1、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维修责任归属,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优先按合同执行。比如合同中写明 “房屋基础设施(含水管)维修由房东负责,租客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由租客负责”,则直接按此约定划分责任。
2、根据规定,房东对房屋“基础设施”负有法定维修义务,水管作为保障居住基本需求的设施,若因自然老化、质量问题或原有缺陷导致漏水,维修费用应由房东承担。若漏水是因租客“不当使用”或“故意损坏”导致,维修费用则由租客承担。“不当使用”包括未按正常用途使用水管(如用热水管排放腐蚀性液体)、疏忽大意造成损坏(如忘记关闭水龙头导致水管承压过大破裂)、私自改造水管(如自行更换不符合规格的软管)等情形。
律师补充:
发现水管漏水后,租客应第一时间通过书面形式(微信、短信、邮件或书面通知函)告知房东,明确说明漏水位置、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留存沟通记录。若房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采取维修行动,租客为避免损失扩大,可自行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在维修前,最好先咨询几家维修公司,了解维修方案和大致费用,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房东。维修过程中,要求维修人员开具正规发票、提供维修清单,以便后续向房东主张维修费用。
若与房东就维修费用或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租客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租客还可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申请调解。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租客可依据收集的证据,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