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遗嘱人只按了手印,遗嘱效力如何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遗嘱人不识字或生病不能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
网友咨询: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只按了手印,遗嘱效力如何?
律师解答: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仅按手印而未签名的代书遗嘱,在形式上存在重大瑕疵,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但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如果遗嘱人存在无法签名的客观障碍,如手部残疾、瘫痪、严重视力障碍等,能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手印确系遗嘱人本人所按,且遗嘱内容完全反映了其真实意愿,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证据补强规则,认定遗嘱有效。
律师补充:
在《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当然适用于遗嘱领域。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死因、要式的法律行为,其形式要求远高于普通的双务合同。在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中,法律明确使用的是“签名”一词,而非“签名或按手印”。法律明确规定的形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这是为了确保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防止伪造、篡改。若遗嘱人具备签名能力,建议同时签名并按手印,双重确认能最大程度降低纠纷风险;若遗嘱人无法签名,除按手印外,还可采取“录音录像”辅助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