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网友咨询:

  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客体要件是“危害公共安全”,这是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关键。即破坏行为需“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非仅造成设施损坏。犯罪对象为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民用交通设施。这些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直接关系着行车、航行和飞行安全,是交通运输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客观要件是破坏关键交通设施。“交通设施范围”仅限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护栏/ 标志、机场跑道、航道灯塔等“直接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设施”;“破坏方式”,包括物理损坏(如拆卸、砸毁)、功能破坏(如故意遮挡交通信号灯、切断航道灯塔电源),且破坏程度需达到 “影响设施正常功能”。主体要件为 “一般主体”(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为 “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仍积极实施)。

  律师补充:

  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危险犯”,即“只要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无需实际发生事故,即可定罪”。若实际发生事故(如车辆追尾),则按“造成严重后果”加重量刑。需注意:“足以造成危险”需结合客观条件判断。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