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应注意什么

  一、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应注意什么

  1. 确认协商主体合法:需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协商,核对授权委托书,避免与无权限人员达成口头协议;2. 明确解除发起方:分清是单位主动提出还是员工主动提出,这直接决定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金;3. 书面协议必签不可:拒绝口头协商,所有约定(解除时间、补偿金、工作交接、社保停缴等)必须写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留存原件;4. 核实核心条款无遗漏:重点核对补偿金金额、支付时间、社保公积金停缴/转移时间、工作交接要求等,避免模糊表述;5. 留存全部协商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录音、会议纪要、协议原件等,防止单位事后反悔、篡改约定。

  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一定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并非一定能拿到,核心看“解除发起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清晰界定了补偿金的支付前提是“单位主动发起”。立法初衷是平衡双方权益:单位主动提出解除,本质是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关系,需通过补偿金弥补员工的失业损失;员工主动提出解除,是其自主处分劳动权利,理应自行承担失业风险。

  三、协商解除后,社保、公积金及工作交接有哪些注意事项

  1. 社保公积金:① 确认停缴时间:通常为劳动合同解除当月或次月,避免单位提前停缴导致社保断缴(影响医保报销、社保连续性);② 办理转移手续:要求单位在解除后15日内,配合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员工需留存转移凭证,若单位拖延,可向社保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③ 核实缴费情况:核对单位是否足额缴纳至解除当月,避免存在欠缴、漏缴,若有,要求单位补足后再签字。2. 工作交接:① 签订交接确认单:交接内容、物品、资料逐一列明,双方签字确认,注明交接日期,避免单位事后以“交接不全”“物品丢失”为由追责;② 拒绝超额交接:仅交接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内容,单位要求交接不属于自身职责的事项,可拒绝;③ 留存交接证据:交接时拍照、录音,留存交接清单复印件,防止单位篡改交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