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无劳动合同,讨薪应该怎么做
一、农民工无劳动合同,讨薪应该怎么做
无劳动合同,农民工讨薪的核心路径是“先固定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再通过合法途径分层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而非唯一要件。无书面劳动合同不代表劳动关系不存在,农民工首要任务是收集佐证材料,随后优先与用工方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若用工方涉嫌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哪些证据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部相关通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参照以下凭证: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流水、工资条)、缴纳社保的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三是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派工单、工作任务单;四是工友的证言(需两人以上,明确用工细节);五是农民工完成工作的成果证明(如施工图纸签字、工程结算单)。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获取的录音录像无效,伪造的工资条等证据会被法院驳回。农民工可主动向用工方索要工资条,或通过与负责人对账、沟通的方式留存录音,明确用工主体、工作时长、工资标准等关键信息。
三、向劳动监察投诉具体怎么做,如果劳动监察处理不了或太慢还有什么法律途径
找准投诉地点: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准备投诉材料:1.书面投诉材料:写明被投诉单位全称(或项目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清晰陈述工作地点、起止时间、工作岗位、约定工资、被拖欠工资金额及时间。2.证据复印件:附上第二部分所述的所有证据材料的复印件。3.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流程:前往监察大队填写投诉登记表,提交上述材料。监察员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监察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支付,并可对违规单位处以罚款、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
当行政途径效果不佳时,可并行或转而寻求“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司法救济。对于恶意欠薪且数额较大的,可考虑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
申请劳动仲裁,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欠薪发生日)起算。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副本。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特定情况下(如持有工资欠条),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支付令申请或民事诉讼。农民工在劳动监察部门下达责令支付文书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整理好所有证据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这对“跑路”的包工头具有强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