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也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那么双方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一样,都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劳动仲裁机构在审查仲裁申请时,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实质性的劳动关系,而非仅仅看是否有书面合同。
二、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工作证件(如工牌、出入证)、考勤记录、工作往来文件(如含有劳动者姓名的工作安排、通知等)、社保缴纳记录、同事证言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劳动者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对于一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台账),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三、未签合同可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此外,未依法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形,劳动者均可通过仲裁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