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病能享受的医疗期是多久
医疗期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保障患病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保护期限。它并非员工可随意申请的 “无限期病假”,而是结合员工工作年限设定的合理期限。
网友咨询:
员工患病能享受的医疗期是多久?
律师解答:
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并非一次性连续计算,而是在规定周期内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例如,员工享受六个月医疗期,可在十二个月内分多次休(如每次休2 个月,累计 3 次),只要十二个月内总时长不超过六个月,均属于医疗期保护范围。
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维权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一)固定证据:立即收集并保存好病假证明、诊断记录、请假审批单、辞退通知等关键证据。
(二)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
(三)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请求应包括:确认解除行为违法、恢复劳动关系、补发病假工资差额等。
(四)如果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