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未经审批的加班,能主张加班费吗

  在职场中,“加班审批制度”是许多企业的内部管理手段,但实践中常出现“员工实际加班却未走审批流程,离职后主张加班费被拒”的纠纷。

  网友咨询:

  未经审批的加班,能主张加班费吗?

  律师解答:

  未经审批的加班能否主张加班费,需结合“加班是否真实发生”、“公司是否存在强制或默许行为”、“劳动者是否尽到举证责任”等综合判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首先需证明“加班事实存在”。劳动者主张的加班事实应当提供如下证据:向劳动者发出的加班指令、通知,任务单或者工作邮件、微信通知等;劳动者在工作任务单上的工作交接记录、加班申请及审批记录、超时工作日志、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等。

  “加班事实存在”,公司的“强制或默许”行为会被认定为“安排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并未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或者在某些情况下默许甚至鼓励员工加班而未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员工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加班是基于公司的要求或安排,即使没有经过正式审批流程,员工也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劳动者的加班行为完全是出于个人自愿,并非为了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也未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那么主张加班费可能就难以得到支持。

  律师补充:

  当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员工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会依法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有例外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