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兼职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随着兼职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兼职行列。然而,兼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

  网友咨询:

  兼职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兼职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兼职者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并定期领取报酬,通常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此时,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那么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兼职人员提供一次性的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这种情况下受伤,只能按照民事侵权责任来处理,通过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来维护权益。

  律师补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