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律师解答: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然要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签订,本应是双方合意的结果,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配合完成。若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全部归咎于用人单位,而不考虑劳动者的故意或过错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公平的。实践中,对于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诚实磋商的义务,积极主动地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通过书面通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提醒员工签订合同,且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张二倍工资,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补充: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以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