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信号灯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信号灯是道路交通的“指挥中枢”,通过红、黄、绿三色交替,规范车辆与行人的通行秩序。然而,因设备老化、电力中断、人为破坏或维护疏漏等原因,信号灯故障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信号灯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信号灯故障引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非一概而论,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驾驶人发现信号灯异常(如长时间不亮、显示混乱),应停车等待或通过其他方式确认通行权(如观察交警指挥、过往车辆通行情况)。若交通事故是因信号灯故障直接引发,且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那么通常由路口管理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未观察、超速、抢行等导致事故,驾驶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