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工业生产和社会劳动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给职工的身体和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网友咨询:

  工伤职工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因此,对单位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职工受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工伤,工伤职工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律师补充: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工伤职工来说,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因工伤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心理评估报告、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等,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