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方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被交管部门认定为无责的一方,原则上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存在两项法定例外情形,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基于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以行为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为核心前提,无责方对事故的发生无任何违法行为与过错,自然无需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两项法定例外情形为:一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无责限额赔付义务,这是法定强制义务,与事故过错无关;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无责时需承担不超过10% 的法定补偿责任。除此之外,无责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也无无责赔付的法定义务。

  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三、交通事故无责方存在哪些行为,会从“无责”变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事故发生后,未履行法定安全义务引发二次事故。发生追尾等事故后,符合“车能动、人未伤”可撤离条件却拒不撤离,在行车道内停留协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导致二次追尾事故发生的,原无责方需对二次事故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若车辆无法移动但已严格履行全部安全警示义务,人员已转移至安全区域,仍发生二次事故的,无需承担责任。二是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原本应由交强险无责限额赔付的部分,需由无责方自行全额承担。三是作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比如明知驾驶人无证、酒驾仍出借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故障未及时维修,即便驾驶人无责,车主也需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四是事故后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将被推定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