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前车强行加塞被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现代城市交通中,车流量日益增大,道路通行压力也随之增加。一些驾驶员为了赶时间或图方便,可能会出现不按规定、强行变道加塞的行为,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网友咨询:

  前车强行加塞被撞,责任如何划分?

  律师解答:

  一般情形下,前车强行加塞被撞,通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车辆变更车道需满足“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车辆情况、确保安全距离”三个条件,强行加塞(如未打转向灯、未观察、近距离变道)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或“未按规定变更车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此时,即便后车未能及时刹车,只要后车正常行驶(未超速、未分心),交警会判定加塞方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强行加塞被撞,若后车超过该路段限速标准,因车速过快导致刹车距离延长,无法及时避让加塞车辆,此时后车因“未按规定时速行驶”存在过错,交警可能判定加塞方承担主要责任,后车承担次要责任。若后车驾驶员玩手机、接电话、未观察前方路况,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加塞车辆,即便加塞行为违法,后车因“未履行安全驾驶义务”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补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