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出后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还需担责吗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出于经济实惠等考虑,选择购买二手车。“车辆买卖未过户”指买卖双方完成车辆交付(如交车、付款),但未到车管所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即 “过户”)的情形,这类情况在二手车交易中尤为常见。
网友咨询:
车辆卖出后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还需担责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交付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原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原车主有法定过错”的例外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车辆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非以登记(过户)为转移标准。只要原车主已将车辆实际交付给买家(如交车钥匙、车辆实际由买家使用),且未保留对车辆的控制权,原车主就不再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交通事故的责任自然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即使车辆仍登记在原车主名下,登记仅为“行政管理手段”,不影响责任归属。
若原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刹车失灵仍出售、隐瞒车辆已报废事实等),则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实务中,原车主的“过错”需由买方举证,否则默认无责。
律师补充: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