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跟车逃交高速通行费行为有什么后果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设有中央分隔带及多种安全、管理、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高速公路上车速普遍较快,车流量大,车辆行驶环境相对复杂。在这样的路况下,每一个驾驶行为都关乎着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网友咨询:

  跟车逃交高速通行费行为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

  跟车逃交高速通行费指车辆在高速公路出口,通过“紧贴前车车尾”、“利用前车ETC 抬杆间隙”等方式,避开收费系统识别,未缴纳通行费直接驶离收费站的行为。跟车逃交高速通行费的,会面临:

  1、民事责任。高速运营方与司机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司机使用高速公路却未缴费,属于违约行为,需补交全部逃费金额。若因跟车逃费行为给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或其他车主造成损失的,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发生此类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部分省份还会将逃费车辆纳入“高速通行黑名单”,限制其后续驶入高速公路,直至处理完毕。

  3、刑事责任。如果逃交金额较大或多次逃交,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类似情节案件在过往具体判决中,各地各级法院定罪不一,主要集中在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寻衅滋事罪等几项罪名中。

  律师补充: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

  1、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2、从应急车道驶入行车道时,应当在应急车道内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不得妨碍行车道内车辆的通行。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4、遇前方交通阻塞时,应当在行车道内等候或者依次通行,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行驶入应急车道或者路肩。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