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将伤者送医后自行离开的算逃逸吗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其中肇事逃逸案件尤为引人关注。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网友咨询:
肇事者将伤者送医后自行离开的算逃逸吗?
律师解答:
肇事者将伤者送医后自行离开,是否算逃逸不能一概而论。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意味着,肇事者不仅需要救助伤者,还需履行报警、保护现场等义务。"逃逸"的认定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若肇事者送医后及时返回现场、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向伤者(或其家属)、现场目击者、医院等留存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号牌、保险公司信息等,不构成逃逸。若肇事者送医后未报警、未留真实信息,且自行离开后拒不联系伤者、不配合交警调查,会被认定为逃逸。
律师补充: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