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时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归孩子所有

  在婚姻关系走向尽头时,离婚协议的签订成为夫妻双方结束这段关系、处理相关事宜的关键环节。其中,财产分配问题常常备受关注。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归孩子所有?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孩子所有。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经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确认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约定归子女所有的财产是房产,那么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子女才能真正取得房产所有权。在未完成这些法定手续之前,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仍属于夫妻双方。

  若夫妻存在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故意通过“财产归孩子”的约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在知道该约定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债权人撤销权只能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律师补充:

  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