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套牌车辆,是指通过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使车辆外观与合法车辆一致,但实际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与登记信息不符的机动车。

  网友咨询: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需根据“套牌行为主体”、“原车主过错程度”判定,原则是“谁实际侵权、谁主要担责,原车主有过错则连带担责”。

  若套牌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即套牌人)能被找到,且原车主对套牌行为完全不知情(如车牌被盗、遗失后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或车辆被偷后被他人套牌),则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全部由套牌驾驶人承担。若原车主对套牌行为存在 “过错”,则需与套牌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过错情形”包括:一是明知他人要套用自己的号牌,仍提供便利;二是发现自己的车牌被套用后,未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导致套牌车持续上路并引发事故;三是原车主将车辆出售、出借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等。若套牌驾驶人逃逸且短期内无法抓获,受害者可先核实原车主是否存在过错:若原车主有过错,可直接起诉原车主要求赔偿(原车主赔偿后可向套牌人追偿);若原车主无过错,受害者可通过自身车辆的“车损险”、“交强险”申请理赔。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三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 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