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网友咨询:
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新房东需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
《民法典》明确确立“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法债权关系,而房屋买卖是物权变动行为,债权关系不因物权变动而消灭。只要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正在按约使用房屋,新房东就必须遵守合同剩余期限的所有约定,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等。若遇到新房东要求搬走,承租人完全有权利拒绝这种无理要求,并坚持按原合同约定居住至租期届满。如果新房东采取过激行为(如断水断电),承租人可以选择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时就约定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约束的,那等于约定了一个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然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
2、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以及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法院查封的,不受该原则的限制。
3、若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被法院查封,新所有权人取得物权后,原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