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换过挡风玻璃未告知买车人,是否构成欺诈
消费欺诈存在于消费领域,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网友咨询:
车辆换过挡风玻璃未告知买车人,是否构成欺诈?
律师解答:
认定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能否获得“假一赔三”的赔偿,应当从欺诈方主观上是否具有欺诈的故意,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一方是否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并因错误认识而作出了意思表示等方面进行考量。
若挡风玻璃更换是因事故原因(如追尾、侧撞等),且事故还导致车辆其他部件(如前车架、安全气囊、前保险杠等)受损,或更换的是非原厂玻璃、安装不规范影响安全性能,此时卖家故意隐瞒则构成欺诈。若卖家确实不知道挡风玻璃更换过(如从上游卖家处收车时未核查维修记录),因无“故意隐瞒”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欺诈。
律师补充: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