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催业主缴费,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吗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网友咨询:
为了催业主缴费,物业有权断水断电吗?
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无权以“催缴物业费”为由对业主断水断电。
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二者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绑定。业主拖欠物业费,违反的是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而业主使用水电的权利,基于与供水/ 供电公司的“供用合同”。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为由,侵犯业主基于另一合同享有的水电使用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供水、供电服务的提供方是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只有供水/ 供电公司在业主拖欠水费、电费且经催告后,才有权依法中止供水供电。物业公司并非供水供电的权利主体,只是受业主委托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管理,无权擅自中断业主的水电供应。
律师补充:
当业主不支付物业费时,物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业主进行合理催告。若经过合理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双方的纠纷进行公正裁决。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利益的代表,若物业公司频繁采取断水断电等违规方式催缴物业费,业委会可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与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重新选聘新物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