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违约金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网友咨询: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违约金?
律师解答:
定金与违约金择一主张。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是合同中常见的两种违约救济方式。"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或财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律师补充: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订金”两词读音相同,经常有人将它们混用,但在法律上概念有很大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交付订金表示消费者有购买意向,并未确定要购买。交付订金其实并没有实质的法律意义,不具有担保性质,也不能保证交易是否还会进行,订金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