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选择与一子女同住,其他子女能否免除赡养费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费是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核心形式之一,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保障父母安度晚年的法定义务。
网友咨询:
父母选择与一子女同住,其他子女能否免除赡养费?
律师解答:
父母选择与一子女同住,其他子女不能免除赡养费。
《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是强制性的,不受父母居住选择、财产状况、子女是否同住等因素影响。父母选择与某一子女同住,仅意味着该子女多承担了生活照料层面的赡养责任,但经济赡养、精神慰藉等义务仍需所有子女共同履行。
若子女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赡养费,父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义务;判决生效后子女仍拒不履行的,父母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通过查询银行存款、扣留工资、查封财产等方式强制支付;情节严重的(如长期拒不支付导致父母生活困难),可能构成“遗弃罪”,面临刑事处罚。
律师补充:
确定赡养费的金额时,将结合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求,被赡养人生活所在地的基本经济水平,以及赡养人的支付能力作出综合判断。如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寻求帮助,并可申请当地政府提供救助。父母若有退休金,法院可能会酌情降低赡养费的数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可以完全免除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