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婆媳存在矛盾起诉离婚,法院能判离吗
“婆媳矛盾”是家庭关系中常见的冲突类型,通常表现为生活习惯差异、育儿观念分歧、家庭事务主导权争夺等问题。不少家庭都可能因为婆媳之间的矛盾而产生诸多困扰,甚至影响到夫妻关系。
网友咨询:
因婆媳存在矛盾起诉离婚,法院能判离吗?
律师解答:
因婆媳存在矛盾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取决于“婆媳矛盾是否已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会对夫妻感情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查。如果仅仅是婆媳之间存在矛盾,而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依然相互关心、支持,有共同经营家庭的意愿和行为,感情基础较为稳固,那么法院大概率会进行调解,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改善婆媳关系。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已经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致使夫妻之间长期处于争吵、冷战状态,甚至发展到分居的地步,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改善,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相关证据,就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律师补充:
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