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居家办公期间可不可以主张加班费

  居家办公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或双方约定,在住宅、临时居住地等非用人单位办公场所完成工作任务的用工模式,其核心是“工作地点灵活化,但劳动关系仍受劳动法约束”。近年来,随着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有一些高新企业采取远程办公或者居家办公的模式。

  网友咨询:

  居家办公期间可不可以主张加班费?

  律师解答:

  居家办公期间可以主张加班费,但需满足属于法定加班情形、有明确加班证据等条件。

  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居家办公期间,劳动者工作与生活难免混同,具体如何认定有效工作时长及加班情况应根据个案分析。

  加班是因公司业务需求(如项目紧急、任务未完成),由领导或公司通过工作群、邮件、口头通知等方式明确要求,若劳动者自愿在非工作时间额外工作(如为提升个人能力主动加班),则不属于法定加班。部分公司以“弹性打卡,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但需注意,弹性工作是工作时间灵活分配,而非无限制延长工作时间,若公司虽约定弹性打卡,但通过设置任务量倒逼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或明确要求在特定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如周末提交方案),仍属于加班,劳动者有权主张加班费。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