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了他人财产的遗嘱效力是否有效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处分了他人财产的遗嘱效力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遗嘱的效力严格受限于处分财产的权属,遗嘱人仅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若处分他人财产(如配偶、子女、他人的房产、存款等),该部分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遗嘱中“他人财产”的认定需结合财产权属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无权单独处分;与子女、父母共同共有的房产,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方可处分;他人委托保管的车辆、代持的股权等,遗嘱人无所有权,处分行为无效。
律师补充: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