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共有房屋被查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

  共有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财产形式,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网友咨询:

  夫妻共有房屋被查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

  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不得分割,这是未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防止婚内财产纠纷激化。民法典规定了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两种例外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婚内分割财产情形并未直接包含“因一方个人债务导致共有财产被查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未离婚配偶,仅仅因为共同房产被法院查封而提起析产诉讼,并不能达到分割财产的目的。但是法院在对夫妻共有房产拍卖变现后,会保留非负债配偶的应有份额,以此保障非负债一方的权益。

  律师补充:

  隐藏是指将财产藏匿起来,不让他人发现,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从而无法控制。转移是指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账户,脱离另一方的掌握。变卖是指将财产折价卖给他人。毁损是指采用打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挥霍是指没有节制的或超出正常消费水平浪费钱财。伪造债务是指制造内容虚假的债务凭证,包括合同、欠条等,并将所涉共同财产据为己有。

  法定扶养义务,是指这种扶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而不是仅因情感产生的。例如,妻子对其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妻子的父母身患重大疾病时,丈夫不同意支付医疗费,此时妻子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