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全职太太还能再主张家务补偿吗

  现实生活中,婚姻关系的变化常常伴随着各种复杂的问题。其中,全职太太在离婚时如何争取自身权益,尤其是离婚家务补偿,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网友咨询:

  我做了好多年全职太太,现在已经离婚了,才突然想到,之前为家庭付出那么多,能不能再向对方要点家务补偿啊?

  律师解答: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后全职太太通常不能再主张家务补偿。

  家务补偿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无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采取的是法定共同财产制或约定了分别财产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相比另一方对家庭担负了更多的义务,均有权在离婚时请求补偿。一旦错过了离婚时这个关键节点,后续再提出请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明确权利行使的时间界限,让法律关系在离婚这一法律事实发生时,能够得到一次性、全面的梳理与解决。如果允许离婚后随意主张家务补偿,会使得已经结束的婚姻关系所涉及的财产等法律关系重新陷入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关系的稳定性。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