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罪中怎么判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在社会生活中,聚众斗殴行为不仅破坏社会秩序,还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

  网友咨询:

  聚众斗殴罪中怎么判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律师解答:

  在聚众斗殴罪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判定需结合其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综合认定。

  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组织” 通常表现为发起纠集他人参与斗殴,比如主动联系、拉拢人员,明确斗殴对象和时间地点;“策划” 指制定斗殴方案、安排人员分工,如商议携带工具、分配攻守角色;“指挥” 则是在斗殴过程中发号施令,主导打斗节奏和方向,比如指使他人追击、围攻对方。

  积极参加者是指主动参与聚众斗殴并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认定时需考量其参与的主动性和行为的危害性:主动响应纠集、积极准备工具、在斗殴中冲锋在前、直接造成他人伤害或财物损失的,通常会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那些被胁迫参与、仅在场未动手或作用轻微的人员,一般不认定为积极参加者。

  律师补充: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需对整个斗殴行为及其造成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即便其未直接实施伤害行为,但若斗殴导致他人重伤、死亡,首要分子可能需承担更重罪责。而积极参加者仅对自己参与的具体行为负责。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