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的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吗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网友咨询:
腹中的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吗?
律师解答: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胎儿的继承权在不同出生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胎儿依法取得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份遗产将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管理,用于保障胎儿出生后的生活、教育等需求,直至其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管理个人财产。
若胎儿娩出时是死体,那么其已取得的民事权利能力溯及力消灭,视为自始不存在,为其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当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时候,将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定规则,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依法进行分配。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但不久后死亡,那么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成为他的遗产,应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在大多数情况下,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其法定继承人通常就是其父母。
律师补充: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