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对方将子女抚养费挪作他用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费的妥善使用关乎孩子的成长与权益。然而,现实中却存在部分获得抚养费的一方将这笔款项挪作他用的情况。

  网友咨询:

  对方将子女抚养费挪作他用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1、发现问题后,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挪用,并将抚养费用于孩子的合理支出。

  2、若沟通无果,为后续可能采取的法律手段做准备,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收集对方挪用抚养费的证据,如对方将抚养费用于非孩子相关消费的购物凭证、转账记录等,以子女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挪用行为,并返还被挪用的抚养费,赔偿因挪用给孩子造成的损失。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改正,不将抚养费用于孩子身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存在将抚养费挪作他用,严重侵犯孩子利益的情况,在掌握一定证据后,未直接抚养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4、如果挪用情节严重,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的监护人资格。

  律师补充: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