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驾驶证实习期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怎么赔偿

  驾驶证实习期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 12 个月,这是对新驾驶人的一段考察期,旨在确保其具备安全驾驶能力。

  网友咨询:

  驾驶证实习期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驾驶证实习期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需要赔偿的。

  实习期驾驶人由于驾驶经验不足,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相对较高。交强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其赔偿并不以驾驶人是否在实习期为免责条件。只要驾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驾驶的车辆符合准驾车型,且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 元;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 元。

  律师补充:

  驾驶证实习期间驾驶人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