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高等教育学费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网友咨询:

  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高等教育学费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高等教育学费,法院不予支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根据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 条规定的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成年大学生已年满 18 周岁,不属于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阶段,且大多具备正常劳动能力,不符合上述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的界定。

  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等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支付成年子女高等教育学费,那则需按照约定履行。从现实角度出发,很多成年大学生难以完全凭借自身能力承担学费和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成年子女可以与父母进行沟通协商,以亲情为纽带,争取父母的支持。同时,大学生也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费用问题,如申请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争取奖学金等。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中自愿约定支付大学期间费用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子女可依据此约定要求父母支付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