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在婚姻关系的漫长旅途中,并非每一对夫妻都能携手走到最后。当婚姻亮起红灯,走向解体时,离婚纠纷案件中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网友咨询:
离婚纠纷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商量好之后签署协议,即可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如果无法做到友好协商以后离婚,那么就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需要法院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双方是否应该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还列举了一些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一方欺骗对方,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等。
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