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长期家庭暴力行为是否会构成虐待罪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网友咨询:

  长期家庭暴力行为是否会构成虐待罪?

  律师解答: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长期的家庭暴力行为若要构成虐待罪,需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律师补充: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想要导致家庭成员重伤或死亡,只是采用长期虐待的犯罪手段,应当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