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挂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近年来,"开盒挂人"这一网络行为逐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谓"开盒",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挂人"则指在网络上公开曝光他人信息并加以谴责的行为。两者结合形成的"开盒挂人",已成为一种新型网络暴力形式。
网友咨询:
“开盒挂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开盒挂人”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2、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4、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开盒挂人"绝非简单的网络行为,而是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的违法行为。建议网民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律师补充:
侮辱罪以及诽谤罪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罪名,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自己或他人被人侮辱、诽谤的情况,此时利用法律维权是有效的途径。
诽谤罪的行为只能以口头和文字的方式作出,不能使用暴力方法;而侮辱罪除了以口头、文字的非暴力方法作出,还可以使用暴力方法。诽谤行为中散布的事实必须是捏造的虚假事实,而侮辱罪既可以是虚假事实,也可以是真实事实。诽谤罪是侮辱罪的特别条款。也就是说,若构成诽谤罪即一定成立侮辱罪,但成立侮辱罪并不一定成立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