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对于醉驾人员可办理取保候审吗

  一、对于醉驾人员可办理取保候审吗

  醉驾人员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四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属于“可能判处拘役”的情形,因此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基础条件。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醉驾案件,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一般予以取保候审:一是血液酒精含量较低,刚达到醉驾标准且无其他从重情节的;二是驾驶距离短、时间短,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三是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的;四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的;五是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二、醉驾取保候审的法定办理流程是什么

  醉驾取保候审的申请,可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诉讼阶段,分别向对应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有权提交申请的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委托的辩护律师,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明确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醉驾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醉驾人员被批准取保候审后,必须严格遵守五项法定基本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办案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同时,办案机关可以根据醉驾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其遵守一项或多项酌定义务,常见的包括:不得进入酒吧等涉酒特定场所、不得驾驶机动车、不得与同案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

  违反上述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办案机关将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