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还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还承担刑事责任吗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犯罪行为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原则上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案件已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审理的,应当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的处理。但该规则并非绝对,我国刑法同时规定了追诉时效中断、延长制度,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追诉制度,符合法定例外情形的,即便超过追诉期限,仍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需要明确的是,追诉时效制度仅适用于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被害人未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的情形,绝非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 “免罪金牌”。
二、哪些情形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即便超期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法定情形,符合任一情形的,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司法机关均有权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第一种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第二种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这两种情形下,追诉时效永久停止计算,不存在超期免责的适用空间。
三、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超20 年追诉期就绝对不能追责了吗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超过20年追诉期限的,原则上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并非绝对免责。如果案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与社会影响依然存在,确有必要追诉的,必须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的,司法机关依然可以对行为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