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一、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核心前提是先认定案涉电动车的法定属性,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本身存在明显过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机动车一方完全无过错的,仅需承担不超过 10% 的无过错赔偿责任。若电动车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范畴,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属于合法通行行为,事故责任需根据双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规则划分。
二、电动自行车违法走机动车道被撞,就一定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电动自行车违法驶入机动车道被撞,并非必然承担全部责任。只有在事故完全由电动车违法进入机动车道的行为导致,机动车一方不存在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已尽到全面的安全注意和避让义务,且无证据证明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电动车方才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即便如此,机动车一方仍需承担不超过 10% 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存在超速、酒驾、毒驾、分心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闯红灯、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对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的,将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别划分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甚至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仅在电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碰瓷)的情形下,机动车一方完全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当事人有哪些合法的维权途径
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核心法定维权途径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书面复核。当事人需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事实理由及核心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上一级交管部门经审查,认为原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程序违法等情形的,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或直接作出变更决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单独就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可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提交相反证据,请求法院依法不予采信或变更责任认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