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行为人因掌握信息不准确而误告的,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会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等目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有时会因信息来源单一、核实不细致等原因,出现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误告”情况。

  一、行为人因掌握信息不准确而误告的,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行为人因掌握信息不准确而误告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件:主观上具有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告发对象;情节严重。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其中主观故意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明确区分了诬告陷害与错告、检举失实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

  二、误告和诬告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误告与诬告的核心区别在于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主观上,误告无陷害他人的故意,行为人自认为告发的内容是真实的,只是因信息误差导致失实;诬告具有明确的陷害故意,行为人明知内容是虚假的,仍刻意捏造并告发,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客观上,误告的内容有一定事实基础,只是存在信息偏差;诬告的内容是完全捏造、无中生有,或故意夸大事实、栽赃嫁祸。

  结合司法实践,区分二者可从三个维度判断:一是看信息来源,误告的信息多来自他人传言、自身观察偏差等,行为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信息真实;诬告的信息是行为人刻意编造、无任何事实依据。二是看行为目的,误告的目的是维护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无伤害他人的意图;诬告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名誉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后果。三是看行为方式,误告通常是通过正当渠道如实反映情况,不刻意扩大影响;诬告往往会采取多头告发、夸大其词等方式,刻意扩大影响,意图误导司法机关。

  三、误告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吗

  误告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具体而言,若误告行为导致他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若误告行为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或者扰乱有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有关部门可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