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转发不实信息可能构成犯罪吗

  一、转发不实信息可能构成犯罪吗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随手转发一条吸引眼球的信息已成为许多人的习惯动作。然而,这轻轻一击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转发不实信息,不仅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一是诽谤罪,根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转发针对特定个人的不实信息,若达到“公然”(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情节严重”(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信息被浏览、转发超一定数量),即可构成本罪。

  二是寻衅滋事罪,根据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该罪名侧重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即便不实信息不针对特定个人,只要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就可能构罪。

  三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名针对特定领域的虚假信息,门槛更低、处罚更严。

  二、不知情转发不实信息,会构成犯罪吗

  一般情况下,确实不知情且无证据证明存在“应当知道”情形的,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存在明显异常迹象,结合客观行为可推定“明知”,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或需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犯罪的认定需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明知”是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的核心主观要件。这里的“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即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信息来源、传播场景等,能够推定行为人知晓信息不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定“明知”:收到他人告知信息不实后仍转发;信息来源明显不可靠(如无官方标注、来自匿名账号)且内容离奇;转发后引发负面舆情,仍不删除、不澄清;为博取流量、获利等目的,对信息真实性不加核实便转发。

  三、如何界定“不实信息”与“谣言”

  不实信息的范围:

  一虚假事实:完全捏造的信息(如“某明星偷税漏税被捕”);

  二夸大事实:部分真实但严重夸大的信息(如将“轻微交通事故”描述为“重大车祸”);

  三误导性信息:通过断章取义、拼接视频等方式扭曲事实(如截取官员讲话片段制造“政策反转”假象)。谣言需满足“无事实依据”且“足以造成公众误解”的条件。司法实践中,若信息来源无法查证、内容明显违背常识,或被官方辟谣后仍继续传播,通常会被认定为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