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赌博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赌博人员为逃避查处,其赌博行为演化出一些新的形式。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呈现一定类似性,实践中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很难把握。
网友咨询:
如何区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
律师解答:
所谓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则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虽同属赌博类犯罪,但在以下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1、赌博罪的客观行为包括“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聚众赌博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将赌博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开设赌场罪的客观行为则是“组织赌博”,表现为提供固定或流动场所、设定赌博规则、提供赌具筹码、雇佣人员管理等。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博罪的规模一般较小,参赌人员相对固定,人数较少,组织者往往在自己的人际关系内组织他人赌博;而开设赌场罪的规模一般较大,参赌人员不特定,人数较多。
4、聚众赌博一般规模较小,也没有很强的组织性;而开设赌场规模一般较大,其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负责兑换筹码、记账、收费、发牌和洗牌、安保等人员。
律师补充: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