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便利。职务便利源于行为人在单位中的特定职责,与财物管理直接相关,如“管理”(仓库管理员、资产管理员)、“经手”(出纳、采购员)、“主管”(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同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若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若仅指因工作产生的出入便利、熟悉环境等条件,与财物管理无关,如保安的巡逻、清洁工的保洁,则构成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是特殊主体,仅限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盗窃罪是一般主体,年满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本单位财物,且该财物需处于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的控制范围内。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单位财物和个人财物),且行为人对该财物无合法控制权限。

  律师补充: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