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家暴行为能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网友咨询:

  家暴行为能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律师解答:

  家暴行为不一定能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需结合主观故意、伤害程度、行为性质等综合判断,只有全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标准,才能以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它包括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身体、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时包括威胁施以暴力的行为。家暴行为需具备“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主观意图。故意伤害罪要求伤害结果达到法定的轻伤及以上(如骨折、器官损伤等),若仅造成 “轻微伤”(如表皮淤青、轻微擦伤),即使存在家暴行为,也不满足故意伤害罪的伤害程度要求,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家暴行为表现为“长期、经常性的辱骂、殴打、冻饿”,且伤害程度未达轻伤,更可能被认定为虐待罪。若单次家暴行为直接造成轻伤以上伤害,且主观故意明确,则优先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律师补充:

  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