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网友咨询: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是指放置在人畜能食用的物品中或人畜能接触到的地点。危险物质是指足以造成人畜重伤或死亡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由于投放危险物质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律师补充:

  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投放有毒性物质的行为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客观方面都使用了毒物,并且均危害了公共安全,有一定的相同或者相似之处。二者区别的关键是,犯罪的目的不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目的是获取非法利润,虽然行为人对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明知的,但并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目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死亡或伤害,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对于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但尚不足以立即危害公共安全的,通常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对于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已经或极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伤亡的,则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