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超过一月不给签劳动合同咋办
入职后单位迟迟不签劳动合同,是很多劳动者都会遇到的困扰。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关乎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等一系列权益,一旦单位拖延签约,劳动者极易陷入维权被动。
一、单位超过一月不给签劳动合同咋办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优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协商不成的,可主张两项核心权利——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单位拒绝,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维权,全程需留存用工相关证据。若单位超一年仍未签,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立即补签,并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二、试用期没签合同,能要二倍工资吗
可以主张。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若单位仅约定试用期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无效,视为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二倍工资;若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可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即使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仍需支付。
三、未签合同时,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未签订合同时,认定劳动关系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劳动者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工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
2.身份证明: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3.工作记录:考勤表、招聘登记表、工作安排的邮件或聊天记录;
4.其他证据:同事证言、单位报销单据、快递收货地址为单位的包裹单。